河北对三地开展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

 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7月10日-12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第六、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承德市、衡水市、辛集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这是河北省对三地开展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轮督察中,河北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督帮结合,不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保政治责任。

  本次督察中,河北省将重点督察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严禁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落实情况。同时,督察组还将结合各地区域特点、产业特色、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开展督察。

  据了解,本轮督察中,河北省还同步安排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核查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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